第12章 英雄技能:『勇气』
    “簌簌”

    左边也传来异响。

    夏渊目光左转,昏暗的森林下,灌木丛后又亮起一抹绿光。

    哦?

    他这是被哥布林埋伏了?

    没想到这么快就遇到了哥布林。

    看来独行侠也不是没有好处,被狡猾聚眾的哥布林盯上、埋伏的概率自然比冒险者小队更高。

    在眾多腐化之地里,不只是人类冒险者在搜寻魔物,魔物也在搜寻冒险者。

    猎手和猎物,是处於动態转换中的。

    你强,你就是猎手。

    你弱,你就是猎物。

    狡猾的哥布林更喜欢当猎手,而且经常得手。

    一般的冒险者小队被它们埋伏后,团灭不是不可能。

    要是哥布林里还有一只大怪,比如泰森级的大哥布林,团灭几乎无法避免。

    这群哥布林应该没有大怪坐镇,不然早就杀过来了。

    还好没有。

    相比和“泰森级的大怪”硬碰硬,夏渊还是更喜欢“欺负弱小”。

    毕竟他杀小怪也能获得属性奖励和其他奖励,没必要现阶段就去招惹大怪。

    “呜哇”

    “嘎嘎”

    几声怪叫/怪笑,从周围出现的十余只绿皮哥布林大嘴中发出。

    在昏暗的迷雾森林中,听著格外瘮人。

    却不能让夏渊產生丝毫情绪波动。

    以哥布林的战力层次,用『汲魂痛击』杀了估计也就能叠1层。

    可以叠,但不是必须叠。

    应以实战情况为准,该杀就杀。

    若为了叠层而刻意拖慢战斗节奏,容易出现不可控的意外,甚至阴沟里翻船。

    夏渊刚进迷雾之森就已经拔剑在手,左手持盾右手握剑。

    现在更是直接进入了2.5d游戏界面式的上帝视角,平静且冷静。

    方圆十米內的情景、哥布林位置、兵器配置,一目了然。

    ——

    【小型哥布林-lv0魔物】

    【小型哥布林-lv0魔物】

    【小型哥布林-lv0魔物】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——

    十二只,都只是lv0的哥布林,都只是襠部繫著破布。

    武器简陋,多是木矛木棍甚至石块。

    也有几个有铁製武器的。

    一只提著一柄已经生锈、近一米长的长剑。

    两只各握著一柄寒光闪烁的匕首。

    另有一只挥舞著一柄仍然光亮锋利、七八十厘米长的砍刀。

    砍刀也是冒险者很喜欢用的兵器,足够廉价,威力也不俗,比长剑更好掌握。

    只是很多憧憬冒险者生涯的年轻人,都有一个成为剑圣的美丽幻想。

    绝大多数冒险故事,要么让剑士/剑圣当主角,要么让法爷当主角。

    原因就一个——帅!

    法爷需要天赋,绝大多数人都没机会。

    剑圣的前置战职是基础战职的剑士,普通人也可以憧憬一下。

    作为大多数冒险故事中的主角,剑士/剑圣,也因此成为了无数少年和幼童最憧憬的战职。

    所以初入行时,他们会选择其实不是很好用的长剑,作为自己的主武器。

    真的论起来,砍刀才是最適合新人冒险者的兵器。

    招式简单,威力不小,是实用派冒险者的首选。

    但话又说回来。

    好不好用是一回事。

    帅不帅是另一回事,而且是一辈子的事。

    夏渊不论是前世还是今生,一样如此。

    前世是剑侠、剑仙梦。

    今生是剑士、剑圣梦。

    在这一点上,两世的幻想和憧憬相当契合。

    不过他感觉自己得请个教练,好好练练剑术才行。

    不然只会胡劈乱砍,这个梦只能长久地停留在梦这个阶段。

    好在胡劈乱砍也能砍死哥布林。

    不能被包围住。

    上帝视角下,他立即转身向左,快步冲向包围圈缺口最大的方向。

    傻傻站著被包围是愚蠢行为。

    哥布林是会扒你鎧甲和头盔的,还会往你没有防护的部位疯狂捅刺,即便拿的是木矛和石块也不能掉以轻心。

    快步奔跑將哥布林拉长成一条线,才能更好地逐个击杀。

    而且要是哥布林在身后聚成一堆,他可以直接开大,让提伯斯一屁股坐死大半哥布林。

    杀怪加属性,还有抽取次数或装备。

    现在当然是属性和抽取次数比『汲魂痛击』叠层重要。

    哥布林们以为他要逃跑,全都兴奋怪叫起来,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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