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四章 恶兽?
    茴漫镇外。

    泛黄的山坡上寒风萧萧。

    “你们看,这边儿是我们平时种茴香的地方。春天一茬、秋天一茬。那些小东西可耐冻了。”

    “绿指”福兰兴致勃勃地介绍道。他是个白头髮的侏儒,尖声尖气的,在这次驱逐恶兽的行动中充当嚮导。

    但路易觉得他更像个导游。

    “对了,咱们这次能儘量和平解决问题吗?”介绍完菜地,福兰总算想起正事。“能驱赶,就没必要杀了它。毕竟它也没伤害我们。”

    “生死搏斗,哪能留情!”朗达抱著火銃,不满地质疑道。路易本没想带他,但他作为小镇里最厉害的战士,坚持要跟来。

    好在这傢伙只是表情不友善,並没有做出任何拖后腿的举动。

    “儘量,只是儘量。”福兰訕笑。

    而在两人身旁,是拿著工匠锤、穿一身用麻绳綑扎的铁板护具,以充当前排的塔姆菈——这身装备是侏儒们凑出来的。他们虽然擅长手工,却很少製作武器盔甲。

    金戈则飞在高处,负责发挥游侠的搜索能力。

    “这边是露天矿场。”

    福兰又指向左边山谷。深吸一口气,表情沉醉道。

    “我们岩侏儒没有地底同胞那么喜欢忙碌,但露天挖矿还是很享受的。欣赏著亮晶晶的宝石,吹吹风,再来杯甜酒。嘖嘖。

    如果你们感兴趣,也可以去捡点。不用客气,那里是个富矿……”

    “等等!”朗达突然插言。“你们看那边。”

    路易顺著他指的方向望去。只见有块巨大的岩石缺了一角,就像是被什么东西啃咬过。

    “是那个怪物做的?”

    金戈立刻俯衝过去,又朝四周观察一番,还真发现了其他痕跡。

    “你们过来!”她催促著,声音中的疑惑却越来越多。“这边有脚印……不过断断续续的?

    奇怪。感觉这东西有两米长、两米宽、三条腿。走几步,又会消失一段时间。”

    “那是什么怪东西?”塔姆菈手中拋著锤子,边走边在脑中幻想。“嘿嘿,一头瘸腿、会闪现的胖熊?”

    属於自己把自己逗乐了。

    “咦?脚印没有了。”金戈迷茫地停在一块高大岩石前。

    塔姆菈凑过去,皱著脸看了几秒,同样有些疑惑。隨后又拿起小锤敲了几下,感觉这玩意儿应该不是什么怪物。

    “嗨,既然线索没了,那咱们就顺便去矿场深处看看吧。有一大片钻石呢。”福兰显得满不在乎。

    或许是这个世界上的侏儒从未被奴役过,所以总缺少危机意识。

    “等等。”朗达却喊住他。隨后將耳朵贴在石头上,仔细听了听。“我怀疑那个怪兽就在里面。”

    “石头里?”金戈脑海中闪过一丝熟悉。

    “对。”朗达拿出一个小盒,犹豫几秒,最终还是看向路易和塔姆菈。

    “麻烦你们在这里敲一道缝,谢谢。”

    他声音中带著些不情愿。大概对“带坏自己弟弟的外来者”提出请求,是件非常难受的事儿。

    路易点点头,倒不觉得有什么。只要对完成任务有利,他就会做。

    “鐺!”

    长戟背部与岩石碰撞,砸开一条缝。光滑的表面上却没留下划痕。

    朗达立刻上前,將一堆柔软的、麵团般的东西塞进缝隙中,又加入几个小物件。

    接著快速点火。

    “噼啪。”

    路易和塔姆菈举起武器,做好迎接战斗的准备。福兰则是给几人上了祝福术之后,就远远躲到了十米开外。

    然而引信才刚刚燃到一半时……

    【警觉】突然触动!

    路易立刻捞起身旁两人,向后一跃。

    “嘭!”

    长满厚重角质的黑色巨爪突兀拍来。

    隨后一道直径接近两米、圆滚滚的身影从岩石中跳出,又迅速钻入地下。

    但地面上却未留下任何坑道。那怪物就像是直接“游”了进去。

    朗达被拎在手里,耳朵朝不同方向快速抖动几下后,立刻大喊:

    “龙裔!在你脚下!”

    路易果断將两人拋开,踢起长戟、握在手中迅速下戳。

    “噗!”

    长戟在巨力加持下刺入鬆动的土中。接著便听见一声兽吼,圆滚滚的身影当即跃起。

    塔姆菈早已做好准备,见到目標便將短锤双手抡出,发动了【轰雷打击】。

    朗达也同时射击。

    “嘭!嘭!”

    雷鸣和火焰同时绽放,攻击切实地命中了。

    怪物痛呼一声,厚重表皮上却没留下任何痕跡,只迸出两朵火。

    路易紧隨二人之后,將长戟横著劈出,也只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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