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晚清坐在回廊下的藤椅上,身上盖着一条厚厚的羊毛毯。她的腹部已经高高隆起——八个月的身孕,让她原本消瘦的身形显得有些笨重,但那张脸却更加清减,下巴尖得让人心疼。
这半年,她活成了北城的传奇。
对外,她是铁腕手段、甚至比陆淮锦还要冷酷几分的“女帅”。她平定叛乱,逼退强敌,将药厂开遍了北六省,用源源不断的财富和药品,把陆家军喂得兵强马壮。
对内,她却是一个执拗的疯子。
每天晚上,她都会让人把听涛苑所有的灯都点亮,整夜不熄。她说,怕那个人回来了,找不到回家的路。
“少夫人,起风了,回屋吧。”
阿福轻手轻脚地走过来,手里端着一碗安胎药。这半年,阿福成了帅府的大管家,代替了年迈的福伯。
沈晚清没动,目光依旧望着南方的天空,眼神空洞而执着。
“阿福,你说……他是不是迷路了?”
她摸着肚子,声音轻得像风,“孩子都快出生了,他怎么还不回来?”
阿福鼻头一酸,眼泪差点掉下来。
半年来,搜救队从未停止过工作,但除了那条染血的衬衫布条,再无音讯。所有人都默认少帅已经不在了,只有少夫人,死活不肯立牌位,不肯发丧。
“少夫人……”
就在这时,院门口突然传来一阵急促且凌乱的脚步声。
“少夫人!少夫人!!”
宋副官一路狂奔而来,连帽子都跑掉了,脸上带着一种近乎癫狂的表情。他手里紧紧攥着一张信纸,因为用力过猛,纸张都快被捏碎了。
“找到了!找到了!”
沈晚清原本黯淡的眸子猛地亮起,她挣扎着想要站起来,却因为肚子太大而有些吃力。
“谁找到了?是……是他吗?”
宋副官冲到她面前,噗通一声跪下,将手里那张有些模糊的黑白照片举过头顶,泣不成声:
“是少帅!虽然……虽然样子变了点,但这绝对是少帅!”
沈晚清一把抢过照片。
照片是在远处偷拍的,背景是南方的一个水乡小镇。
照片上,一个男人正穿着一身粗布短打,背着一个药篓,走在青石板路上。虽然他蓄起了胡须,虽然他看起来黑瘦了许多,甚至……左腿似乎还有点跛。
但那眉眼,那轮廓,那是刻在她骨血里的人啊!
“他在哪?!”
沈晚清的手剧烈颤抖,眼泪瞬间决堤,滴落在照片上。
“在江南的一个小镇,叫‘乌镇’。”宋副官抹了一把脸,“是我们派去南方的探子偶然拍到的!探子说,这个人是半年前被水冲到那里的,一直住在当地的一个小医馆里!”
半年前……被水冲走……时间对上了!
“备车!去火车站!”
沈晚清猛地站起身,甚至推开了阿福的搀扶,眼中燃烧着炽热的火焰。
“少夫人!您现在的身子……”阿福急了,“预产期就在下个月,万一……”
“没有万一。”
沈晚清抚摸着肚子,语气坚定得不容置疑,“我要带着孩子,去接他爹爹回家。”
“备专列!带上最好的医生!马上出发!”
……
江南,乌镇。
三日后。
细雨蒙蒙,烟雨江南。
这里没有北方的肃杀与寒冷,只有吴侬软语和流水潺潺。
一艘乌篷船穿过石桥,缓缓停靠在一家名为“仁心堂”的小医馆门口。
沈晚清在宋副官和阿福的搀扶下,艰难地走下船。长途跋涉让她的双腿浮肿得厉害,脸色也苍白如纸,但她的眼睛却死死盯着那扇半掩的木门。
“就是这里。”宋副官低声道,“探子说,少帅每天这个时候都会回来晒药。”
正说着,木门“吱呀”一声开了。
一个高大的身影走了出来。
他穿着洗得发白的蓝色粗布衣裳,裤腿卷起,露出结实的小腿。他的左手提着一簸箕草药,正准备往架子上晾晒。
虽然他没有穿军装,虽然他胡子拉碴,虽然他的气质变得平和而内敛。
但他就是陆淮锦。
沈晚清感觉自己的心脏在这一刻停止了跳动,周围的世界仿佛都消失了,只剩下眼前这个男人。
“陆……淮锦……”
她颤抖着唇,发出一声破碎的呼唤。
男人听到了声音,动作微微一顿。
他转过身,那双曾经锐利如鹰、如今却清澈如水的眼睛,看向了沈晚清。
四目相对。
沈晚清期待着他眼中的惊喜,期待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