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7章“集体利益,眼红
年代就是这样,没明确的规矩,公说公有理、婆说婆有理,只要有人眼红,总能找出理由来找你茬。

    今天说你占的地是“村集体预留地”,明天说你引的水“影响村民灌溉”,真闹起来,没人会帮一个“外乡人”。哪怕是本村人,没靠山也不行。

    要找个靠山,要么跟村委会合作搞集体经济,把鱼塘算成“村集体项目”,自己出技术、出人力,村里出地,赚了钱按比例分成;要么找村里说话有分量的老人牵头,让老人帮着镇住那些想找茬的人。

    要是跟村委会合作,好处很明显。

    有“集体”的名头在,就算有人眼红,也不敢随便找事,毕竟动鱼塘就是动“集体利益”,村委会得先站出来护着;而且还能借村里的名义申请点集体资源,比如找村民帮忙挖塘,能省不少力。

    唯一的坏处就是得跟村委会分利润,但比起“鱼塘被吞、血本无归”,这点损失根本不算什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