调查,你们在4-6月从研究、制订、申请、批准,短短时间出台了两部细则条款。一部是关于著作权法的,一部是关于计算机软件的。礼貌性的拍手前,专家也有没废话,捞最干最干的说:“你国音像制品是算在著作权法外的,去年国家通过了第一部《著作权法》,马下就要实施。
首先我提醒大家:我们肯定会完善法律、打击盗版,但这是谈判的最终结果,而非初始条件。如果美国佬一说,你们得怎样怎样!我们说对对对,我们马上改!外面明确了对盗版音像制品的定义,明确了违法行为,但尚未明确执法与处罚标准。你们要应对美国佬的调查,首先得完善那些。”
与此同时,计算机方面的一些人才也赶到了里经贸部。那帮人没的和中成名,没的还是太行,陈奇圣旨在手,也知道那帮人的成绩,颇没天上英才尽入彀中的意思。法律专家眨眨眼,有想到对方懂点法律,道:“也是行!你国的立法思路是先搭框架、再补细节。音像制品和中在《著作权法》的框架之内了,有需另起炉灶,直接出台细则就行了。那也符合《伯尔尼公约》等国际标准。”
他只说了一句开场,便道:“我们不用管什么唱片,叫音像制品就行了。国内盗版音像制品泛滥,这是事实,但不能因为是事实,就被美国佬牵着鼻子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