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要产生收益就是侵权。
曾佳之前和他说了这事。
张远认同她的想法,并夸她很敏感细心。
只是对她的处理方法不满。
她想让网站赔钱,捞点是点。
张远心说能捞多少?
打官司半天,赚不了几十万。
而且人家全网发,其实还增加了我的流量。
勉强算好事。
告人家,再得罪好些位,人家暗戳戳在网上发帖整你,没必要。
但维权又是必须的,否则会影响自身商业价值。
就像商家一旦免费,日后你正常收费,消费者都要骂街。
还得问你凭什么?
所以他让曾佳去挨个沟通。
两条路,要不别产生商业收益,不挂购物链接。
要不赚钱就得给我分。
你们自己看着办,我无所谓。
我提前说了,你们再侵犯我肖像权,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。
有几家在收到函件后,表示会删除购物链接。
还有直接下了他的文章和照片内容的。
管多久未必,做生意的都鸡贼。
没准趁你不注意,过阵子又上了。
这种之后走一步看一步,身上不背百八十个官司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一线明星。
曾佳打来,倒不是有人想找他打官司。
“有一家平台在我们发函后,找到我。”
“说想要合作。”
“问你有没有兴趣代言。”
“这不都给女人用的吗?”张远疑惑:“找我代言?”
“那我哪知道,可能你男女通吃吧?”
张远:……
你这话说的,好像有歧义。
老子是钢铁直男,钨合金的那种。
而根据曾佳所说,找他的,正式这些网站中的龙头,这会儿还未成为互联网锁妖塔的小红书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