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93章 前方就是天光大亮,请无畏地前行吧
为案,导演给了留白,但是范彬彬饰演的女律师在法庭上的那一句:“法律应该让坏人的犯罪成本更高,而不是让好人的出手代价更大。法律应该为勇敢善良的人披上一层厚重的鎧甲!”令人印象深刻!”

    “生活化的剧情很少,案件占据了电影的最大篇幅,不过想到电影的片名是《第二十条》,电影的確也完整的呈现了三个不同的案件,解释了什么是正当防卫,为什么正当防卫会隱形这么多年,真的学到了很多!”

    “法应该让坏人犯罪的成本变高,而不是让好人寻求正义的成本变高。这样的电影能拍出来,能上映,就已经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了,而且拍的还不错!”

    “观影过程之中,真的感同身受,因为我自己家孩子也在学校被霸凌,可是真的无解。”

    影评人周小斌也第一时间写了一篇长评。

    “《第二十条》从商业电影的角度来说,其实並不合格。

    最出彩的片段应该是辱母案的庭审控辩双方的交锋,可谓是酣畅淋漓,你来我往!

    如果按照正常的商业电影的套路,那么这一段放在结尾部分肯定是效果最好的。

    观影的时候不禁在想,陈默作为时下最炙手可热的大导演,曾经也拍过《我不是药神》这样的电影,难道他不懂这个吗?

    答案是否定的!

    他肯定懂,比我们懂!

    但是为什么还这么安排剧情?

    看完后面我才明白,这么安排剧情的深意所在。

    只能说真的是用心良苦。

    还记得辱母案庭审后,合议庭召开的联席会议吗?

    里面真的非常真实的呈现了,为什么第二十条,正当防卫这个法律条款,那么早就有了,可是却一直处於隱形状態?

    里面的那位法官说的真的很真实,三条人命,直接判正当防卫,影响太大了!而且没有任何参考案例,所以哪怕是法官在明知道辩方律师的司法解释非常完美,非常合理,可是也依然不敢那样判!

    在现实当中,也是如此,其实我个人第一次看到连杀三人的时候,也认为被判死刑虽然有些无法接受,但是却是合理的判决!

    你看,我们明明都是同情余昊的,可是对於他被判死刑,却並没有认为量刑太重。

    为什么?因为三条人命!

    我们一贯都是有著“死者为大”“人命关天”的说法!

    杀人偿命,天经地义!

    可是经过律师的司法解释,逐一地展开,让我们才知道,原来我们是真的不懂法!

    回过头来,说这个案件被放在后半段的前半部分,为什么用心良苦!

    因为案例!因为这个案件一旦判了,必然成为正当防卫指导案例,那么后面的其他法官,面对著同类型的案件的时候,就不会再出现“不敢判”的情况。

    因为有例可循!!不要责怪法官的“不敢”,因为他们也是人!也会有顾虑,也会有考量!

    同时也是在通过这样的安排告诉观眾,这样的第一个案件,影响有多大,有多重要!

    同时也影响到了校园霸凌案件,此前提出的持续性侵害,在这个案件当中就很快地被法庭接受。

    我想,这大概也是陈默拍摄这部电影的一点美好憧憬吧。

    电影里面的辱母案和现实的案例相差很大,也更大胆,但是司法解释真的太完美了。

    很难想像这居然是一部电影提出来的!

    或许导演就是想要通过这些来憧憬,期望现实当中,也能够早一点出现这样的具有代表性的指导案例吧!

    电影的最后的那个案件,见义勇为案件,同样的也是无数人心中之痛。

    自从“扶不扶”事件之后,见义勇为成了许多人无比敏感的词语,一提到见义勇为,就会被人笑话,你家里有矿?

    影片当中的穆军,在那么多人围观,却只会指指点点,没有人上去帮忙的时候,选择了挺身而出,然而结果是什么?

    结果是防卫过当,故意伤害,被判刑,坐牢!

    这样的结果,无疑是令人心痛的!

    这个安静做了留白处理,我想也是导演的一个美好憧憬吧,正当防卫的案例,现实的辱母案,二审的改判已经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了,那么见义勇为呢?

    这又是一个老议题,新方向!

    法不该向不法让步,法律应该让坏人的犯罪成本更高,而不是让好人的出手代价更大。

    法律不是无所不能的,但却能让弱小的人在最关键的时候获得力量。

    辱母案,见义勇为案,校园霸凌反杀案,这三个案件,真的堪称精挑细选,每一个案例都无疑戳中了大家的切肤之痛!

    希望这样的电影能越来越多,希望这部电影也能够像《我不是药神》那样,推动一些东西向著好的一面发展!

    值得一提的是电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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