遗像上的老婆婆鞠了三个躬,又把香插在香炉里,这才低声问道:“师父,这是师娘?她是怎么了?”
“九十年前就投胎去了。”贺大有自然而然地走到堂桌旁边坐下,都不用眼睛看,就从桌旁抽出来一个烟袋锅子,吧嗒吧嗒地抽起来,看那熟稔的样子,就知道这屋子他一定非常熟悉。
“您跟贺大哥都没去投胎,怎么您夫人就先去了?”祝平安觉得有点不对头,按理说他们老夫妻下来的时间差不多,怎会投胎时间差这么远?
“我跟元夕自愿延后自己的投胎日期,让金娥能尽快投胎。”贺大有吐出一口烟,“她下来的时候已经病的很严重,糊涂的不行,连我跟元夕都不认识了。这个病,好像叫什么老人痴呆的,那么精明能干的一个人,短短两年就变了个样子,不是哭叫,就是走丢……不尽快让她去投胎,就是受罪。”
原来这样,祝平安释然了。这种事情在地府也是常见的,重病而死的老人,即使变成了鬼也没有任何生活质量可言,地府一向是优先安排她们去投胎的。
等等,这么说,现在贺大有摆的是个活人的遗像?不对,九十年前投胎,现在八成又变回鬼到地府来了……
贺大有自己也知道,一个死鬼摆着一个已经投胎的活人遗像,是很可笑的,但他却不能不这样子做。这个女人跟他相濡以沫了一辈子,即使她已经忘了一切,转世为人,可是他依然想要记得,贺大有的结发妻子,就是金娥。
他们一家的死因,是一场大火,她糊里糊涂,把炉灶里的火引到了柴堆上,火焰席卷了一切……但他不怪她,都怪自己,没有好好的看住他。
他舍不得她去投胎,这一去,金娥就会永远消失在世界上……但他不能让她再如此痛苦下去。
她走了,走的那天,他甚至没有勇气去送她。他只剩下这个工坊,她在这里度过了最后的十年,一砖一瓦都铭刻过她的脚印,如果房屋因人而有灵性,他相信,这座工坊浸润着她灵魂的气息,他永远都不想离开它。
他留恋地摸了摸供桌上的那个小盒子,打开盖子。
盒子里有一支金镯子,素面无花,款式质朴,却是实心镯子,沉甸甸的,买它花光了他三年的工钱。
成亲那日,他亲手把这支镯子戴在她手腕上,她一辈子也没摘下来过。无论多么艰难,都舍不得拿它去换钱。后来有了儿子,她就说,把它留给将来的儿媳妇……
贺大有将那镯子拿出来,递给唐师妹:“这是她早就放言要给儿媳妇的,拿着。”
唐师妹虽然羞涩,却知道这个不好推拒的,大大方方接过来戴在手上,又向着遗像鞠了以个躬:“谢谢师娘……娘。”
贺大有看着唐珊珊的脸,一如看见一百多年前的金娥,聪明能干,行事大方,他一瞧见就喜欢,便收她做了徒弟。
儿子虽然混蛋,可在看女人的眼光上,跟老子是一模一样,他也有意给两人制造空间,但儿子比老子差远了,把个大姑娘拖了七八年都不开口定下来,看得他都生气。
不过,今天也算是圆圆满满了,儿子跟喜欢的姑娘在一起,知疼知热,相依相伴,他们做父母的也没啥可操心的了。
他吸一口烟:“今天,主要叮嘱你三件事。第一,你们俩,从今后好好过日子。小事你做主,大事一起商量着来,他有时候犯浑,你也别惯着他。第二,我传给你们的手艺,是已近绝迹的古法,你们不用,但不能忘了,以后也得想个法子给我传下去。第三,年年月月不能忘了给他娘上香,明白?”
唐师妹一一应下:“那,我叫他回来,一块给娘磕个头?”
贺大有在鞋底子上磕一磕烟灰:“也好,让他回来见见他娘,然后他就该滚蛋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