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5. 她是他灵魂意志的女娲
    他有时恨不得卓煜熠是无性恋,永远不会对谁有特殊感情,可天不遂人愿,他还是被迫走到了最不想面对的一天。

    卓煜熠对孟堂,哪怕不是特别喜欢,也至少有一小部分感情。

    偏偏那一小点不同,是他和其他人怎么都得不到的。

    为什么偏偏是孟堂?

    如果卓煜熠喜欢阳光的张扬的,那他只能认命,可她喜欢的偏偏是和他风格类似的人,要他怎么咽得下这口气。

    他们两人也是卓煜熠手里的石头,他在左手,孟堂在右手,她权衡后把他这块丢进黑暗荒凉里,孟堂成了她爱护的宝物。

    明明很像,明明他更近,明明他从小到大都在她身后,可卓煜熠从没关注,说明他命中注定没有这份运气,命中注定不可能得到青睐。

    也不奇怪。卓煜熠从小学起就是名人,钦佩仰慕暗恋她的人如圆周率小数点,坦率打直球的、稳重细心的,各种性情的人她司空见惯,又怎么会对某个不起眼的人压下略重的笔锋。

    从不缺巧克力的人,嘴里的甜味还没淡化就去尝白米饭,没滋没味到了极点。

    章致谨操控灌铅的手打开日记,以为自己的愤怒会浩浩荡荡连绵三五页,可提起笔后却连一句我讨厌你都写不完。

    手在抖,浑身失力,之前竭力憋着一丝精气神彻底断了。

    谁讨厌谁?真的讨厌吗?真的是讨厌吗?

    现在倒称得上是真正的愤恨,第一次盛着真实且与文字相符的情绪,写下的却还是违心的话,永远都错开了,怎么都是错的。

    “我讨厌你”四个字深深嵌入纸中,笔画波折,字迹丑陋,犹如他扭曲的面容。

    最后一笔失控的弯曲化成一根细长睫毛落进眼眶,刺得眼睛热痛潮湿。章致谨抬手捂住。

    他做了无数证明题,想证明他不喜欢卓煜熠,可越算越证明出相反答案。

    卓煜熠完全不知道他,他却对她了解透彻,知道她各种习惯,像个跟踪监视的变态。

    他知道每逢雨天卓煜熠就会穿厚底鞋,原本以为是为了避免弄湿裤脚,经过几次课间操后他改变猜测,明白她是为了踩雨后操场草皮上一汪汪浅浅的小水坑玩。

    他知道她的新鞋最先蹭脏的总是左脚内侧偏后处,是骑小电驴拨脚踏支撑留下的印子。

    寒暑假天气好时,她会去公园和混熟了的老太太们一起打八段锦,或舞剑舞得虎虎生风。

    她绑头发的方式也很随意,九十度弯腰让头发垂向地面,手指穿入其中梳几下再拢成一束,确定好位置后站直绕上三圈皮筋,不用照镜子梳就扎好了完美清爽的高马尾。

    小学时每当李子上市,她会天天买糖葫芦李子,为的其实是那半杯麦芽糖。她总是皱紧眉头三两下啃完酸死人的李子,再高高兴兴慢慢吃麦芽糖,将柔软金黄卷上竹签团成一团,在阳光下观察它的流动。

    后来她又不感兴趣了,她很少有持续喜欢的东西,巧克力除外。大家送礼物都会投其所好,所以她的桌上、桌肚里永远摆着各种牌子的巧克力,她永远不缺巧克力。

    上高中后她的新习惯是饭后吃巧克力,边和高望熹一起背书。

    他从不在食堂吃饭,怎么知道的?他完全不记得,他了解这些零碎如同出生就会哭一样自然。

    有些是自己观察的,有些大概是听别人说的,谁说的?不记得了。

    他的耳朵捕捉到关键词就一股脑收集信息,只关注信息,火急火燎将文字剥离出各色音频形成文档导出另存。

    赌赢一把的赌徒会瞪着猩红双目将钞票筹码疯狂揽到自己胸前,对金光闪闪珍宝的渴求急切也不过如此。

    起初他只是想知道她的学习习惯、课外都学什么拓展知识面,试图偷师,期盼有朝一日能一鸣惊人超过她,最后猛然发现自己记录了这么多没有用的东西。

    谁想知道她喜欢吃什么,谁想知道她的习惯。谁想?

    小,一定是小。

    他深吸一口气,拔蛀牙似的用力拽起心脏形状的骰子盅,扯出一阵迟钝泛涌而来的闷痛。

    大,甚至摇出了最大数字,不是小。

    围观众人拍手捶桌,幸灾乐祸哄笑。赌桌对面的庄家勾勾指头,他眼睁睁看着所有钱被拖到另一头。

    他输了,输得彻底,赔个精光。他只能愤然闭眼。

    “为什么?”庄家问道。

    “为什么记这些?你怀着什么心思?我抓了那么多出老千的,眼睛利得很,你可骗不了我。”

    庄家摘下帽子,露出刀剑眉丹凤眼,额前碎发像张在陷阱上的柔软密网。

    “为什么?”

    “张志锦。”

    印着三个错字的筹码从她拇指食指间弹出,飞掷而来砸中他的心口,轰然回声在胸腔里冲撞震荡。

    而他应激似的愤怒睁眼,拍桌而起,想铿锵有力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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