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7章 审判倒计时
身份证名字是李小雨。

    李小雨昨日上午已经坐高铁G4625次列车,返回竹溪村。”

    指挥中心瞬间一静,随即爆发出压抑的兴奋!找到了!

    活生生的线索源头。

    “通知西南组临水镇派出所。”

    王振刚对着专线快速吩咐,“立刻派人去竹溪村找到张瑞芳,以…以回访被拐获救人员、提供后续帮扶的名义。

    态度要好!重点是获取她记忆中关于当年被拐的所有细节。尤其是人贩子的体貌特征、作案手法、交通工具、可能的同伙信息。

    还有…她提到的那个‘疤脸女人’!要快要细,我们没有第二个48小时!”

    西南省远广市,临水镇派出所。

    老民警李建国接到市局转来的加急命令,头皮发麻。

    竹溪村?张瑞芳找回来了?

    还要问二十多年前的拐卖细节?他不敢怠慢,叫上年轻徒弟小刘,开上那辆破旧的警用面包车,颠簸在通往竹溪村的崎岖山路上。

    竹溪村依旧宁静。

    那棵大榕树郁郁葱葱。张远柱家低矮的瓦房前,张瑞芳正坐在小凳子上,帮妈妈林秀芬择菜。

    她的腿依旧有些跛,但脸上有了久违的、带着一丝怯生生的安宁。

    看到警车停在门口,一家人都紧张起来。

    李建国努力挤出最和善的笑容,出示了证件:“老张大哥,秀芬嫂子,小芳…啊不,瑞芳侄女,别紧张!市里领导知道了瑞芳找回来的大喜事

    特别关心派我们来回访一下,看看家里有什么困难需要政府帮助解决的?

    顺便…也想了解一下当年的事情,看能不能…再挖出点线索,把那些丧尽天良的人贩子揪出来!”

    提到“人贩子”,林秀芬眼圈瞬间红了,紧紧抓住女儿的手。

    张远柱沉默地蹲在墙角,吧嗒着旱烟。

    张瑞芳身体微微颤抖了一下,但眼神里却燃起一丝微弱的希望之火。

    在民警耐心的引导下,张瑞芳断断续续地回忆,声音带着哽咽:

    “疤脸女人,我记得很清楚。左边额头到嘴角,说话声音沙哑,给我橘子味的硬糖…”

    “好像,开车的是个男的脾气很凶…脸疤脸女人叫他‘老三’…”

    李建国和小刘飞快地记录着。

    这些细节,尤其是“疤脸女人”的特征和“老三”的称呼,是极其宝贵的线索。

    临水镇派出所档案室。

    带着张瑞芳的口供,李建国和小刘一头扎进了散发着霉味的档案室。

    灰尘在昏暗的光线下飞舞。他们目标明确:查找99年前后所有涉及拐卖、尤其是提到“疤脸女人”或类似绰号的报案记录和已破案件卷宗。

    “找到了!”

    小刘兴奋地喊了一声,从一摞泛黄的卷宗里抽出一份。

    案件编号:YL-2003-045

    案由:拐卖妇女儿童

    主犯:王彩凤(绰号:刀疤凤)

    特征:女,左脸有陈旧性刀疤,声音沙哑。

    作案手法:利用集市、庙会人流密集地,以糖果、玩具诱骗或强行抱走儿童。

    落网时间:2003年7月因在邻县拐卖儿童时被当场抓获。

    判决:无期徒刑。

    李建国快速翻阅卷宗。

    王彩凤的案卷中,详细记录了她多次作案的口供,但主要集中在01-03年!

    对于1999年竹溪村案,她矢口否认!声称自己当时“在外省”。

    卷宗里没有提到“老三”同伙,她咬定是单干。

    “不对啊…”

    李建国眉头紧锁,“张瑞芳就是99年失踪的,时间对不上!而且王彩凤03年才被抓,如果99年就干这行,她为什么要否认呢,反正都是判无期?”

    他继续深挖。

    在关联案卷中,一份尘封的、字迹模糊的派出所值班日志99年12月引起了他的注意:

    99年12月5日

    记录人:王德海

    内容摘要: 晚6时许,竹溪村村民张远柱报案,称其女张瑞芳于当日下午在临河镇赶场时失踪。

    据其妻林秀芬描述:失踪前曾有一左脸带疤、声音沙哑之中年妇女接近。

    现场走访,有目击者称见一可疑蓝色厢式货车,车牌尾数疑似“43”或“48”,本地牌照?于失踪时段快速驶离镇郊…

    记录显示已上报县局刑警队立案侦查。

    但关键附件原始报案笔录、目击者详细询问记录——缺失。

    日志末尾有一行小字备注:“注:相关调查材料已移交县局刑警队专案组,案卷号:YL-9912。”

    “YL-9912?”

    
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