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既明确支持了设立“军器监”的方向,又指出了可能存在的职权冲突问题,提醒皇帝需在制度设计上考虑周全,显示了她思虑的缜密。
皇帝点头:“皇后所言极是。此事,确需慎重。然李瑾之请,于国于军,实为大利。朕意……可准其所奏,设立军器监,但具体职权、隶属、与诸监关系,需详加议定。”
有了帝后的初步共识,接下来的朝议便有了基调。尽管褚遂良等人极力反对,称“祖宗成法不可轻变”、“李瑾借此事故扩张权柄,其心可诛”,但皇帝以“太宗皇帝在日,亦常更新制度,以应时需。今为平边大业,革除军械积弊,正是继承先志”为由,力排众议。皇后则在帘后适时补充,强调“标准化”、“专业化”对保障质量、提高效率、节约长远成本的好处,并建议由政事堂牵头,会同兵部、工部、将作监、少府监及“格物所”,共同拟定“军器监”的详细组建方案与“军器法式”草案。
司空李勣再次发挥了关键作用。他在朝堂上直言:“为将者,谁不盼麾下将士手持利刃,身披坚甲,后有强弓硬弩、攻城重器为援?然现行军械,好坏不一,补给迟缓,常误战机。若真能有一专司,统造精良划一之器,按期按质交付各军,实乃全军之福,老臣第一个赞成!”他的表态,代表了军方务实派对装备标准化、专业化的迫切需求,彻底堵住了反对者以“违背祖制”、“扰民”等为由的抨击。
十月底,经过数轮激烈而细致的朝议与幕后协商,皇帝正式下诏:
“朕绍承丕绪,夙夜兢兢,思弘前烈,克平边患。然工欲善其事,必先利其器。近以军械之务,攸关重大,而旧制分隶,程功匪易,标准靡一,致有疏失。兹为一新庶政,专其责成,特设立军器监。”
诏书明确规定:
一、军器监为独立官署,直接对皇帝与政事堂负责,专司全国新式、重要军械(包括但不限于新式弓弩、甲胄、攻城器、火攻具、战船武备等)的研制、设计、标准制定、监造、检验及重点配发。原有将作监、少府监下属的军工作坊及匠户,择其精良者划归军器监统一管理,其余仍归原监,但所造常规军器需符合“军器法式”。
二、以检校兵部尚书、总督平边诸事李瑾,兼领军器监监正,全权负责军器监组建与运作。另设监副二人,由皇帝钦点精通实务的官员担任,辅助李瑾。
三、即刻着手制定《大唐军器法式》,对各类军械的材料、规格、工艺、检验标准进行统一规定,作为军器制造与验收的根本依据。
四、授权军器监在全国范围内征召、考核优秀匠师,并给予相应的官身、俸禄与奖励,以激励创新。同时,在长安、洛阳、晋阳等地择址建立新的军器制造基地。
诏书一下,举世瞩目。李瑾正式执掌军器监,成为大唐帝国军事工业体系的最高负责人。其职权范围,从战略谋划、工程建设,进一步深入到最核心的武器装备研发与生产领域,真正触及了帝国武力的根基。
接旨次日,李瑾便走马上任。他没有选择在皇城内的华丽衙署,而是将“军器监”的临时办公地点,直接设在了原“军器研造院”所在的、位于长安城西郊的庞大院落群。这里远离繁华,便于保密与试验,也象征着与旧有官僚体系的某种切割。
上任第一把火,他便以“襄砲”事故为鉴,亲自牵头,汇聚“格物所”骨干、将作监大匠、以及从兵部、工部抽调的精通律令与实务的官员,开始昼夜不停地编纂《大唐军器法式》。他引入“标准化”、“模块化”、“质量控制”、“安全生产”等超越时代的概念,要求对每一种军械,从铁料含碳量、木材种类龄期,到每一个部件的尺寸公差、热处理工艺、组装流程,乃至最后的水压(对容器)、拉力、投射·精度等检验标准,都必须有明确、可量化、可重复检验的规定。他特别强调了对金属材料(尤其是钢)的冶炼与加工标准,并开始着手在长安附近筹建一座采用新法(高炉、炒钢)的“官营精钢坊”,以从源头保障关键材料质量。同时,颁布严格的《匠作安全条例》,强制要求佩戴防护、规范操作、定期检查设备。
第二把火,是整合资源与人才。他雷厉风行,顶着将作监等衙门的巨大阻力与不满,以皇帝诏书为依据,将分散在各监的顶尖军工匠师及其核心团队,连同部分关键设备、图册,整体调入军器监。对于匠师,他给予远高于以往的俸禄与奖励,并承诺以其技术成果评定“匠师”等级,享有相应的社会地位甚至荫子权利。对于划归的工匠,则进行严格的技术考核与安全培训,合格者留用,待遇提升;不合格或怠惰者,退回原监或转做他役。一时间,西郊军器监驻地成了帝国能工巧匠心向往之的圣地,也成了旧有利益集团咬牙切齿的所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