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. 打更人之死(一)
    更夫易行,鬼难缠。

    地府门开,收活幡。

    *

    前些日子,大理寺接到一起自柳巷街上报的打更夫自杀案,经大理寺少卿谢怀玉侦办后,得出他杀的结论,并找出嫌犯三人。

    分别是,荷花街东巷张屠夫、西巷王郎中和死者对门柳书生。

    鸣冤者正是柳书生胞妹,柳家二娘。

    柳二娘其人娇弱,一袭白衣身似蒲柳,眼眶透红含着要落不落的清泪,柔柔下跪叩首,时不时咳嗽两声。

    “堂下何人,诉状何在?”

    谢怀玉坐在高堂之上,姿态闲适的望向庭中人,扇子放在一边改为用手摩挲着惊堂木,眼神中看不出喜怒。

    衙役将诉状递于谢怀玉,随后柳二娘一抹眼泪开始哭诉。

    “前些日子,阿兄本该在家备考,却莫名半夜出门弄得一身脏,奇臭无比,接连三日!”

    “我忍不了,于是跟上去瞧瞧他到底遭了什么邪。”

    “没料到的是,他一柔弱书生竟半夜于灰坑上起舞,直到条狼氏来,匆匆而逃。”

    说着,柳二娘神色变得惊慌起来,好似看见了平生最恐怖的事,声音尖利刺耳。

    “他只是个书生!大门不出二门不迈,是我不停地卖豆腐、卖手绢、卖成布好不容易供出来的!他应该站在朝堂上,而不是灰坑里!”

    “是,打更夫死的那夜,是有人见着他去了柳巷街,但那日我也去了。”

    “阿兄自灰坑离开到巷子时,那打更夫早已被人吊在巷口一动不动。”

    “大人,那打更夫早死了,不是我阿兄杀的。”

    谢怀玉自柳二娘说话起便一直盯着她瞧,闻言只是淡淡一笑,拿起手边一份口供,示意衙役递过去。

    “今早你阿兄刚认罪,按律,击鼓鸣冤与案件事实当事人说法不同时,应传唤当事人于庭中对质,不实的一方当打二十大板,以儆效尤。”

    “念你尚且年轻,且帮护家人事出有因,本官暂且给你一次机会,传唤还是不传唤。”

    柳二娘一愣,颤抖着双手接过口供,只瞟了一眼便捂着抽痛的心口流泪,抬眸对上谢怀玉含笑的眸子,叩首转身而去。

    说不出一句话来。

    “跟着她。”

    “是。”

    堂下衙役领命。

    待人全部离去,谢怀玉拿起扇子敲了敲桌面,眼神似笑非笑看向左侧圆柱后的人。

    “如何,可有收获?”

    夏渝从圆柱后走出,行了一礼,老老实实道。

    “没有。”

    她不是很懂谢怀玉让她旁听审案的缘由,只知晓自契约那日后,这大理寺审案结案从此必有她一份关系。

    她也很努力想联想出前因后果,但她还是不知在当事人已认罪的情况下,为何胞妹会来口述申辩。

    要知道,从古至今相信的便是事出有因,口说无凭。

    在无新证人、新线索的情况下,一个完整的证据链已经是铁板钉钉。

    那么申辩的意义就是给官家一个理由,打你一顿。

    谢怀玉神色一愣,倒是没想到夏渝这么诚实。

    对上她闪躲的目光,莫名有种任重而道远的责任感,叹了口气,扇子一收,缓缓开口。

    “京城灰坑一般是几时出运并填埋?”

    “寅时末,由条狼氏统一填埋在城郊东南角的鬼村外,出于管理方便,在运出城前于西南角道路司别苑暂存并清理。”

    夏渝牢牢记住了那本《京城百事通》上的内容,并逐字背诵。

    谢怀玉眼含笑意满意点头,扇子在手中轻拍,为她的勤能补拙鼓掌。

    “那仵作认定更夫死于何时?”

    “寅时末。”

    说完,猛地一抬眼,看向谢怀玉,眼中带着恍然大悟的惊喜。

    “若真如柳二娘所说,道路司别苑距离柳街巷万步远,柳书生并不具备作案时间,其罪责可从杀人并毁尸改为毁尸并顶罪,仅受鞭刑,她为何不当堂对质?”

    “那就要看柳书生为何认罪了。”

    泛黄的纸页上从犯案过程到毁尸手法写的满满当当,而犯罪理由只有短短一句:“其心可憎。”

    谁心可憎?

    打更夫?柳二娘?还是另有其人?

    夏渝看向口供上鲜红的指印,很难想象出前途一片光明的柳书生会做出替人顶罪的事。

    除非凶手是他唯一的家人,柳二娘。

    忽然就明白,谢怀玉为何让衙役跟着柳二娘了。

    理清楚案件的成就感让夏渝一时间眉眼弯弯,拿着口供的手都兴奋地捏紧。

    好像也挺期待接下来事件的发展。

    只是......

    “按照大庸律法,为每一位当事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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