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哪?”
赵金麦兴致勃勃的问道。
“跟我走就对了!”
张恆说著,牵起赵金麦的手,两人上了车,穿大街过小巷,很快来到了一个热闹的所在。
“这是……三里屯?”
透过车窗,赵金麦好奇的打量著四周,整条街灯火通明,热闹非凡,模模糊糊的还能听到音乐声。
“来过?”
赵金麦连连摇头。
“在网上看到过!”
说著话,脸上的小表情已经在跃跃欲试了。
“走,带你见识见识去!”
车停在了一家小酒吧的门口,门口装修的十分考究,给人的感觉……
魂穿上世纪七八十年代。
刚走进,立刻就有人上前招呼,这些人放在过去统称为掮客。
主要的工作就是给各家夜场拉客人,从客人的消费当中拿提成。
张恆摆了摆手,打发了围上来的几个人,拥著赵金麦走了进去。
“刚才那人……看著眼熟!”
“你特么看著谁都眼熟,来个毛孩子,你都能拉下脸来喊大哥!”
“我艹,你特么比我好多少啊?上回……”
里人越说越激恼,很快就打成了一团,其他人见状,纷纷离得远远的。
像这种事很常见,一点儿都不新鲜。
“刚才进去那俩人,確实看著眼熟啊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