过去。
自然是一番鸡飞狗跳,隋志超和那大奎虽然对武延生逃走而心生厌恶,但终归是一个宿舍的只能是负责架住武延生。
李言扫了一眼冷笑摇头。
对方居然跟他玩装晕的把戏。
“老赵,让同志们把这些野狼都带回去,这些肉谁想吃也可以,主要是皮毛留下可以做不少御寒保暖的衣物。”
“狼肉也能够吃啊。”
正在好奇看著野狼的沈梦茵惊讶道。
在她的世界观中可没有野狼能够吃这个概念,毕竟自小生活在上海,衣食无忧,接触不到这些知识。
“可以吃,只不过毕竟是野狼,身上有著不少的病菌,有些高温都难以消灭,而且肉质发柴味咸腥臭,迫不得已没人会吃这玩意。”李言解释了一句。
“咦~听著就噁心,我才不吃。”
沈梦茵听著搓了搓手,只觉得浑身起鸡皮疙瘩,一阵犯噁心。
张福林这个时候扛著一头野狼经过,他露出一副討好的表情,衝著李言竖起大拇指道:”李言你可真是神枪手,一枪一个爆头。”
“哪里,主要还是枪好,这可是不可多得的宝贝。”
李言摆了一下手,然后就右手的无线沙漠之鹰亮了出来。
那亮银色的质感加上狂放的枪声,別说接触过枪械的人了,没有接触的过的一眼就能够知道这枪的不俗之处。
张福林看的直咽口水,一双眼睛恨不得长在上面。
一番询问之后,眾人对於吃狼肉都没有什么兴趣,倒是魏富贵留了一块,打算回去捣鼓一番看看怎么个事。
好几百斤的狼也不能运回去,赵天山乾脆骑著马回了营地將傢伙事拿了过来。
李言和赵天山他们便开始解刨取皮。
忙活了一个小时左右,总算处理好了,那狼王的皮李言亲自操刀,丝滑的一整张取下。
快晚上十点多了,眾人这才回到了营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