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文琅的声音从新闻里传出,“高途,你听见了吗?我在找你,你回来好吗?”
高途整个人僵在那里,原来沈文琅还没有放弃找他。
高乐乐一脸天真地盯着高途,“高途是爸爸的名字,他找的人是爸爸吗?”
高晴见状走过去,微笑着揉了揉乐乐的头:“乐乐真乖,咱们家今天发生一件喜事,等下我们三个去饭店吃大餐,好不好?”
“耶!”乐乐欢呼一声,在床上蹦蹦跳跳,“好啊好啊!”
高途看着眼前兴高采烈的两人,紧绷的肩线终于缓缓松弛。这些年他一边要应付父亲留下的烂摊子,一边要护着高晴和乐乐,还要拼命躲开那个让他欢喜,又让他不敢靠近的沈文琅。
可此刻,酒店里暖黄的灯光落在妹妹笑弯的眉眼上,落在乐乐软糯的小脸上,他忽然觉得,那些熬过的苦、藏过的委屈,好像都有了归宿。
“哥,你怎么不吃?”高晴夹了一块紫苏牛蛙放进他碗里,“这可是你以前最喜欢吃的。”
高途回过神,低头看着碗里的菜,喉结轻轻滚动了一下。以前……沈文琅也总记得他喜欢吃这个,不管是在公司的食堂,还是两人单独聚餐,餐桌上总少不了这道菜。
思绪不受控制地飘回学生时代,沈文琅坐在餐桌旁,看着高途狼吞虎咽的样子,眼底藏着化不开的温柔,轻声说:“你要不要做我的小跟班?”
那时的沈文琅,还不是如今高高在上的沈总,只是个会陪他吃饭、会给他买柠檬水的少年。而他现如今也只是一个躲着沈文琅的自私oga。
是什么时候开始变的呢?
“哥?哥你发什么呆呢?”高晴的声音将他拉回现实,“是不是不舒服?”
“没有。”高途摇摇头,勉强笑了笑,拿起筷子夹起那块牛蛙,放进嘴里,却尝不出半分当年的滋味,只剩下满心的酸涩,“挺好吃的,你也吃。”
高晴看着高途眼底的红血丝,心里有些发酸,她知道,哥哥从来都不是无坚不摧的,他只是把所有的委屈都藏在了心里,把最好的一面留给了她和乐乐。
她轻轻开口:“哥,我知道你心里有事儿,不管是什么事,你都可以跟我说,我也可以保护你。”
高途沉默了许久,才缓缓开口,声音沙哑:“没什么大事,就是……想起了一些以前的事。”
他没说,想起的是沈文琅;没说,他这些年躲着沈文琅有多痛苦;没说,那天在CG酒店,他明明就在十三楼,却没勇气下去见他一面。
饭局过半,乐乐靠在高途怀里睡着了。高途小心翼翼地将他抱起来,动作轻柔得生怕吵醒他。
“哥,我来抱吧。”
高途拦住高晴,从口袋里掏出钱包递给她,“我来吧,小晴你去把单买了。”
高晴不再坚持,点了点头:“那好吧,我们吃完就回酒店吗?”
“嗯,先回去休息,明天我去联系中介,把房子挂出去。”高途抱着乐乐,脚步缓慢地往外走,“等房子卖了,我们就找个大一点的房子,好好过日子。”
走出饭店时,夜色已深,晚风吹得高途打了个寒颤。他下意识地将乐乐抱得更紧了些,抬头望向远处的高楼大厦,灯火璀璨,却没有一盏灯,是为他和家人而亮的。
(总有一天,我们会真正的拥有属于自己的家。)
高途并不知道,此刻,沈文琅还坐在落地窗前,面前的茶几上摆满了空酒瓶,眼底布满了红血丝,手里紧紧攥着一张泛黄的照片——那是高中时,他和高途在操场边拍的合影,照片上阳光洒在他们身上,温暖得刺眼。
常屿站在一旁,看着他失魂落魄的样子,心里满是心疼,却又无能为力。他犹豫了半天,还是开口了,“文琅,别喝了,你要不要我帮你倒一杯茶?”
沈文琅手里的照片“啪”地一声掉在地上,他猛地站起身,因为喝了太多酒,身体晃了晃,差点摔倒。常屿连忙上前扶住他。
“茶?是不是高途回来了?”沈文琅抓住常屿的胳膊,力道大得几乎要捏碎他的骨头,眼底透着急切地笑意,“快!带我去找高途,现在就去!”
“高秘书不在这,你想要喝茶我去泡,”常屿劝道,“况且高秘书既然一直在躲你,你去找他恐怕……只会将他越推越远。”
“我不管!我想要的不只是一杯茶,”沈文琅打断他的话,情绪变得激动起来,眼底的泪水再次涌了上来,“我等了三年,找了他三年,我不能再等了!常屿,你带我去找他,就算他不想见我,就算他要打我骂我,我也要见他一面!我要问问他,为什么要躲着我,为什么要丢下我一个人!”
他的声音带着撕心裂肺的痛苦,像是一头受伤的野兽,在深夜里发出绝望的嘶吼。这些年,对高途的思念加上寻偶症的折磨,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