下的瞬间,巨大的惯性差点把他甩到前座上去。他“嘶”一声,为自己的铁腚感到骄傲的同时,终于如愿在零点前到达了渎水镇的一间破落旅馆门口。
门廊的装修像是上世纪的,发黄的墙纸都卷了边,连招牌都锈了一圈,稀稀拉拉的灯光映出“金梅旅馆”四个字。
就是这了!
下车的第一股凉气夹杂着一丝淡淡的霉味,但也不算太难闻。他抬头望了望天,突觉刚才的拼图阴霾都散去了。深蓝的天空里,大星坠着小星,云月漫天,一反刚才的繁乱,温馨又惬意。
他紧了紧包带正准备进去,一阵隐隐的乐队声稳准狠地顶到了他敏感的神经——里面那个鼓手,深一拍浅一脚的,很明显跟不上节奏,一听就是个半路出家的业余选手。
他往声音的方向看了一眼,就见一群黑压压的人正踏着乐队发出的堪称噪音的音乐缓步向前,像一群折了翅膀的乌鸦,扑棱棱乱飞着,不知归巢在何处。行进至一半,人群中一个小号的红色棺材甚是扎眼。为首的女人目光呆滞,容色惨白,怀里正抱着一个相框,无暇顾及身后的人群。
那是个小男孩的黑白照。
吴羽铮的脚步忽地顿住,心被毫无征兆地绞了一下。
照片里的孩子看起来也就五六岁,正露齿笑得灿烂,暗黑的夜色也掩不住孩子秀气的容颜。
他默默地站在路边看着人群略过,像个木桩子。直到声响渐远,他才后知后觉反应过来一件事。
彭来的资料里没说——这里的人,怎么大半夜出殡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