准确来说是。
她唯一的一个朋友。
那会司千刚下山,一个小姑娘家家,什么都不懂,如同一只离群的野兽。
司千自认自己应该是一只獾,这种生物狡猾,凶猛又不乏自己的圆滑。
是个群居的动物。
她觉得自己也应该找到另一只獾,然后彼此合作,制造出更多的“族人”。
于是她选定了那个叫,何招娣的女人。
那会,司千还是一个初出茅庐的小萝卜头。
养尊处优的生瓜蛋子。
单纯,愚蠢,对同是女性的何招娣充满好感。
当然不仅是因为何招娣是女人。
还因为何招娣背叛了自己的出身和环境。
作为一个多子女家庭,从小受重男轻女的思想教化的一个年轻的12岁的小女孩,眼睛亮晶晶的,能够很轻易的,说出二十一世纪的女性司空见惯的话:“我不能呆在我的家里,我要出去生活,我要离开这个环境,这里不适合我…”
大致这个意思。
原本的土话要更加难懂一点。
但是司千恰好略懂土话。
于是…
司千惊为天人。
对她的未来生出了期待,希望能得到一个很好的臂膀,左右手。
像以前的巫和大祭司一样。
互为倚仗。
哎哎哎。
在这个黑暗丛林一样的世界,一个好汉三个帮,独来独往是没有办法好好的生活的。
狮子虎豹是需要基因的,需要虎豹豺狼一样的父母。
而司千这种獾。
一旦成群结队,也是可以撕咬虎豹的一块血肉的。
嗯—
两个小年轻一拍即合,一起走上了互相依靠,坑蒙拐编的生活。
于是于是于是—
很快!
矛盾出现了。
第一个矛盾是,司千和何招娣,后来何招娣改名叫何耀星了。
这两人一起坑蒙拐骗一个落魄少爷。
结果配合出了一点问题。
两个人都有错。
结果司千解决完问题,两个人都躲在千里之外了,还把钱弄到手了。
正在酒楼里吃香喝辣。
结果何耀星开始作妖了:“我觉得你当时不应该那么做,我们这样坑蒙拐骗是不对的。”
于是司千怀疑自己找到了一个女中诸葛:“你有办法,给我们搞个除了为奴为婢之外的正经工作?”
何耀星:“…”
“反正我觉得你做的不对。”
司千当时就自我怀疑,是不是找错队友了。
但怀着来都来了,的朴素情感。
打掉牙齿往肚里咽。
正要说点场面话,圆一下,待会就把她抛了跑路。
就听见对方垂眸说:“我们还不如没认识呢。”
什么话什么话。
这像什么话?
啊!
司千怀疑人生。
我干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吗?
“没有啊!”
大户们只知道把银子铜钱埋在地里,放个几十年,搞得钱越来越贵,物越来越贱,搞得百姓没钱花,搞得经济不流通,等到世道乱了,用少少钱少少粮,买多多地,买多多人。
用兵不血刃的方式篡夺民财。
我们做骗子的,把这些民脂民膏,从老爷们那里搞过来,多多花,多多用,促进市场经济发展,有什么不对?
简直对极了!!!
你现在指责我?
你敢指责我?
哇靠哇靠!
岂有自理!
岂有此理!
司千为当时还是生瓜蛋子的自己鸣不平,但是生瓜蛋子版司千,老老实实的把钱分了一部分给何耀星,就分道扬镳了。
再见面!
再见面!
再见面—
就是另一个场面了,何耀星跟一伙人搞仙人跳,把公子哥套的合不拢嘴,花钱花的酣畅淋漓。
被司千撞见了。
两个人,再见面,那真是十分的炸裂。
何耀星跟司千道歉了。
司千当时想:“真是天上下红雨,地上长刀子,这个蠢货居然会道歉。”
她想:“我绝对不会原谅你的。”
她说:“我接受你的道歉。”
脑子里想着何耀星跟自己说道歉的第二句:“我要跟你说,我记得你的长相,我一直记得。”
她的意思应该是,